关于开展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上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冠杰发布时间:2023-03-22浏览次数:279

各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团的基层组织应当把“推优”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认真落实“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的要求。

凡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在籍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年满18周岁且在28周岁以下,1年以上的团龄,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团员青年,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一、“推优”对象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二)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三)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与团支部团日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近一学年“青年大学习”主题团课完成率达90%以上;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五)专业学习上先进。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原则上要求本科生上学期年级排名前50%或者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研究生以已修课程为参考、规格化均分达75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般不予作为“推优”对象

(一)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二)不能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受到学院及以上纪律处分;

(三)上学年行为规范综合考评成绩不合格;

(四)上学年受到学院及以上通报批评;

(五)在团支部活动中无故缺席2次及以上;

(六)“推优”时有不及格课程(不包括通识类选修课程)。

 

三、“推优”流程

(一)各团支部团员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学院团委组织部于324日前收集各团支部候选人报名表,并填写《团内“推优”信息采集表》(附件一)上报学院团委。学院团委于324日前审核确定候选人是否符合推优资格并分配支部名额。

(二)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于327日前召开团员“推优”大会,并将大会时间和地点提前上报学院团委组织部。

(三)支部大会由到会支部团员在“推优”候选人中进行无记名投票。参加“推优”投票的人员范围为团支部全体团员,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拟推荐人选需得到三分之二以上到会团员表决通过。支部大会应受学院团委的监督。

(四)团支部将拟推荐人选进行排序,于327日前将评议结果、现实表现及推荐意见上报学院团委组织部,学院团委组织部交由学院团委审核。学院团委根据得票情况、推荐意见等相关材料进一步考察审核评议后,确定团内“推优”对象。

(五)学院团委将审核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团委或学院党委反映

(六)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团委向“推优”对象所在的党支部推荐,并填写《东南大学团内“推优”登记表》(附件二)。

 

四、拟推荐名额

(一)“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二)对开展团员教育不够积极的支部(如近一学年“青年大学习”完成率低于90%的支部)可视情况减少“推优”名额1-2人。

(三)对开展团员教育非常积极(如近一学年“青年大学习”完成率全院领先的支部)或有其他突出表现如受到校级及以上团内表彰的支部可视情况增加“推优”名额1-2人。

(四)此名额仅为计划名额,最终将根据各支部综合情况进行调整。

 

各级团组织在在“推优”工作过程中,严禁亲亲疏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出现违反纪律的团员,取消其“推优”或“被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共青团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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