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秋季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一卉发布时间:2023-10-17浏览次数:2103

本学期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2023年本科生秋季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各学院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结合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2023年东南大学秋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审程序

1.东南大学2023教育基金会本科生秋季奖助学金申请对象及名额详见附件;

2.学生于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奖学金申请方式: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奖学金,助学金申请方式: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助学金

3.学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4.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审核通过后校内统一公示,并报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5.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正式公布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三、评审要求

1.评审学年为2023-2024学年,申请学生在2023-2024学年所在学院评定。

2.申请理由等部分请认真填写,如发现抄袭、应付等情况,取消其申请资格。申请理由/个人小结部分请同学认真填写,这是捐赠方审核的重要事项。

四、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表(纸质版)

凡提出申请,均需提交《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从系统中导出打印。

2.成绩单(纸质版)

(1)奖学金: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均需提交成绩单。其中,若奖学金项目对绩点、排名有要求,请按评审要求在成绩单上注明绩点及排名,并由教务老师或辅导员签字。

(2)助学金:对成绩有要求(含对首修有要求)的助学金申请。其中,若助学金项目对绩点、排名有要求,请按评审要求在成绩单上注明绩点及排名,并由教务老师或辅导员签字。

3.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复印件)

(1)奖学金:部分奖学金评选要求为申请学生应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2)助学金: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均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4.学生个人佐证材料(纸质版)、其他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根据不同奖助学金评选要求,需额外提交的其他学生个人佐证材料、评审材料,请按其具体要求提交纸质版、电子版。


具体网上申请时间、纸质材料提交要求和截止时间,请关注各年级辅导员通知。



06-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秋季奖助学金.xlsx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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