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2024学年学习优秀生选拔和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谭艳华发布时间:2023-10-10浏览次数:2040

各位同学好:

现启动2023-2024学年学习优秀生选拔和培养工作,请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于10月12日之前根据附件操作手册提交申请,后续学院将组织选拔。

选拔条件:

   1、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浓烈的家国情怀,爱国荣校、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有扎实的知识基础,有攀登科学技术高峰的远大抱负;有刻苦钻研、奋发进取、勇于拼搏和乐于志愿服务与奉献的精神。

   2、在业务学习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2022-2023学年)所学课程无首修不及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5%(二年级为本专业(专业类)排名前10%)。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时选择:2022-2023学年,绩点类型:学年绩点。
  (2)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上学年(2022-2023学年)所学课程无首修不及格,知识面较广,思维活跃,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并在上学年(20229-20238月)已经取得成果(如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本专业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与本专业学科竞赛相关国家级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列前三名;或完成一项省级及以上专利(申请)或EI或相当级别的论文(录用),排列前三名;或取得创新创业项目优异成绩(经校创新委员会认定))。


优秀生管理-学生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