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届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原紫滨发布时间:2022-06-10浏览次数:16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 13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 (2021) 310号)有关规定,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满3年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由于2022年政策变化较大,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文件,仔细查看报名要求,谢谢!


关于开展2022届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工作的通知(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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