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计划及待遇
1.招聘计划(见附件)
2.待遇:
(1)高层次人才: 第一类: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如院士、国家“杰青”等。第二类:省级高层次人才:如“珠江学者”特聘教授,省“杰青”等。第三类:海外优秀人才:在海(境)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在海(境)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工作有正高职称或取得终身教职;在海(境)外著名企业工作并担任技术主管以上人员。
待遇:一人一议
(2)A类博士:年薪30万元(税前),学校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税前),科研启动费100万元;(A类博士是指毕业院校相关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A类及以上的应届优秀博士毕业生。)
学校重点引进智能制造、生物科技及大健康、光电材料及装备、轨道交通、大数据技术及应用、现代织造技术、中式家具设计及生产技术、马克主义学院相关专业等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和A类博士。
(3)其它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学校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及科研启动费:
①博士且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高级职称)。安家费(购房补贴):30万元;科研启动费:30万元(理工科),15万(人文社科)。
②博士且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副高职称)。安家费(购房补贴):25万元;科研启动费:20万元(理工科),10万元(人文社科)。
③博士(后)。安家费(购房补贴):20万元;科研启动费:20万元(理工科),10万元(人文社科)。
(4)符合江门市“人才新政”范围的人员,同时享受江门市相关政策福利。具体包括:
①生活补贴:到校工作连续满3年以上且在江门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0岁及以下博士和出站博士后,分别给予10万元/人和20万元/人,从国(境)外引进的博士、出站博士后,在以上补贴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人。
②购房补贴:到校工作连续满足5年以上且在江门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在江门市购房的40岁及以下博士和出站博士后分别给予10万元/人和20万元/人。从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300的高校引进的国(境)外引进的博士毕业生来江门从事博士后工作,出站后留在江门市工作的,购房补贴40万元/人。
③租房补贴:经学校审批同意引进且符合江门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自到校报道之日至在本地购买住房之日且满足相关条件的,享受不超过3500元/月的租房补贴,累计最长为三年。
四、招聘方式
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以及符合政府人事部门规定的其他高层次人才,按正式编制调入(分配)。
五、提供材料及联系地址
1、高层次人才、A类博士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博士毕业证书、人才计划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的扫描件发到高层次人才引进办公室邮箱。
高层次人才引进办公室邮箱:wyugrb@163.com
联系电话::(0750)3296091
联系人:林老师 、卢老师
2、其它应聘者(往届博士毕业生、个别紧缺专业的优秀硕士生):
(1)、请按照应聘申请表的要求填写,并将本科至最高学历的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如有)以及其他佐证材料的扫描件发到师资处邮箱。
(2)、联系方式:
师资处邮箱:wyuszczp@163.com
电话:(0750)3296021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文学院专任教师引进计划.xlsx】
抄送gccrcw@163.com邮件标题:高层次人才网+姓名+专业+学历+职称+应聘岗位+毕业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