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

发布者:曹奕发布时间:2021-05-15浏览次数:897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

为加快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改善教师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专业建设水平,为实现“立足航空,服务地方,特色兴校,争创一流”的办学理念,根据学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德才兼备。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优良的道德品质;同时符合学校专业建设和教科研工作的需要,能成为专业建设长远发展的人才储备。

(二)突出重点。根据学校发展目标,按照师资队伍建设和重点专业群建设的需要,同时统筹考虑其他专业建设急需的教学科研骨干。

(三)规范程序。高层次人才引进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坚持标准、全面考核、规范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择优聘用、聘约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教授或者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2.学校重点建设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五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有较大行业影响力的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企业或行业的高级技术和技能人才;

4.其他高层次人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学术作风、团结协作和敬业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强。教授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研究生应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能;企业或行业的高级技术,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企业或行业的高技能人才,有丰富的实践动手能力,且具有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

3.年龄要求:在引进对象范围内,教授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企业或行业的高级技术和技能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殊人才可视情况放宽年龄要求)。

三、引进人才的待遇

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学校同等条件在职在编教职工的各项工资、津贴、保险等福利待遇,同时享受下列相应条款所规定的待遇:

(一)教授或者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近五年主持国家课题1项以上或省部级成果奖三等奖1项以上。

1)安家费。30万元~50万元。根据近五年的科研业绩和入校三年的科研目标具体面议。同等条件下,省级教学名师、“121”层次人选等优先录用;

2)根据所承担的科研项目,提供科研启动费,其中自然科学30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3)可安排配偶来校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上级部门规定调入条件的按事业编制调入;不符合上级部门规定调入条件的按合同制聘用方式安排工作;

4)学校提供过渡性住房,免租金1年或提供1年租房补贴(1000/)

(二)学校重点建设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五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有较大行业影响力的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安家费。20万元~30万元。根据近五年的科研业绩和入校三年的科研目标具体面议;

2)根据所承担的科研项目,提供科研启动费,其中自然科学20万元,社会科学10万元;

3)可安排配偶来校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上级部门规定调入条件的按事业编制调入;不符合上级部门规定调入条件的按合同制聘用方式安排工作;

4)学校提供过渡性住房,免租金1年或提供1年租房补贴(1000/)

(三)企业或行业的高级技术和技能人才

1)安家费。20万元~30万元。根据近五年的培训(大师工作室)业绩和入校三年的培养目标具体面议;

2)根据所承担的培训项目,提供技能培训基地启动费20万元;

3)可安排配偶来校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上级部门规定调入条件的按事业编制调入;不符合上级部门规定调入条件的按合同制聘用方式安排工作;

4)学校提供过渡性住房,免租金1年或提供1年租房补贴(1000/)

获得“湖南省技术能手”、“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持有经国家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能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或团队、国有企业(集团)“首席技师”或“技能大师”等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

()其他高层次人才

其他高层次人才根据其实际情况,按照“一人一议”原则与学校协商确定其引进待遇。

(五)其他待遇

1.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事业单位编制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编制的,符合上级部门规定调入条件的可按事业编制调入;

2.引进高层次人才不需要安排配偶来校工作的,引进待遇中增加5万元安家费。夫妻双方均为优秀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夫妻双方共增加10万元安家费;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学校和学院工作的需要,可安排相应学院或部门职务;

4.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入校后取得的科研成果业绩按学校《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成果奖励办法》(院党政办字〔201322号)文件给予奖励。

四、引进程序

(一)制定计划。各学院根据本院师资队伍状况及专业发展要求,充分研究论证,提出本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报学校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专业发展情况,结合二级学院申报的需求计划,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发布。

(二)信息发布。组织人事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政策规定,根据党委会议审批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负责人才引进信息发布,并组织报名。

(三)资格审查。学校组织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照学校人才引进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评议。学校成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考核小组,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分管教务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用人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人以及相关专业的专家教授组成,考核小组通过资料审核、试教、面试等方式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教学科研能力、技能水平、学术水平等方面的能力。考核小组综合各方面情况组织评议,并拟订引进意见和学校可提供的人才待遇。

(五)公示体检。组织人事处将考核小组意见汇总,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定。组织人事处根据会议审批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通过网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组织人事处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六)聘用签约。组织人事处代表学校与受聘者签订《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引进人才聘任协议书》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协议应写明双方的权利、责任、待遇和服务期限等条款。组织人事处负责为引进人才办理入校手续并兑现有关政策。引进人才到学校工作之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确定试用期。

五、引进人才的管理

(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和考核。学校进行宏观管理,督促用人部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高层次人才在受聘期间,应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和工作目标,并接受相应的考核。凡考核不合格、有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者,学校将收回所给予的待遇,直至终止聘用合同或解除人事关系。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安家费和住房补贴一次性支付,科研基金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使用和管理。

(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连续在学校服务八年。来校工作后,参加脱产学习进修超过六个月的,该段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并需另行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不满八年而要求调离学校者(含调出、辞职、自费出国出境等)或者考核不合格被学校解聘者,违约责任按所签订的聘任协议执行。

六、其他

(一)学校设立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经费,确保引进人才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40号)文件要求,高层次人才薪酬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学校原核定总量之外单列,不计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基数。经费的管理和绩效考核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主要用于支付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安家费和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技能培训启动经费等。

(二)根据《张家界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张办发〔201910号)文件要求协调张家界市依据相关条件申请地方支持。

(三)对于特别优秀的急需紧缺型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可以面议。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来源:硕博招聘在线http://www.gxzpw.org/vip/zjjhk/61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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