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讨论稿)

发布者:朱雁青发布时间:2011-05-13浏览次数:628

为了更加有效的了解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意向,加强对青年志愿者的管理,确保青年志愿服务行动健康有序的开展,使得青年志愿服务向着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进而推动我院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更好的倡导志愿服务精神,弘扬社会时代新风,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在院党委领导、学院团委指导下成立的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团体,是接受学院监督管理的群众组织。本协会是由我院对青年志愿工作有兴趣的同学自愿组织成立的非盈利机构,具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和团体协作精神。

第三条: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宗旨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四条: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立足校园,服务社会,以全面提高青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实践活动能力,促进学院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为目标。

第五条: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行为口号:服务同学,奉献社会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对志愿服务充满热情,热心参与社会公首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备寓所参与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能够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的学生均可以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本人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协会讨论通过,成为学院级志愿者;

(三)    根据会员半个学期的表现,协会可推荐表现好的会员参加南京市  志愿者协会

(四)    南京市志愿者协会讨论通过;

(五)    在南京市志愿者协会网上注册;

(六)    经南京市志愿者协会同意,正式成为协会会员,颁发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1.请求协会解决在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
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准和进行监督。
3.
接受本协会的表扬及奖励。

4.有退出协会的自由。

第九条: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纪律和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   执行本协会决议,听从协会各项活动安排。

3.   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

4.   完成协会的委托任务。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青年志愿者活动的评估考核和奖惩制度:
(评估考核主要从活动服务时间,活动效果等方面进行,每学年结束,学院团委对表现出色的志愿者颁发奖状和证书,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得给与警告、记过,取消会员资格等处分。具体考评参见《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考评办法》)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及未尽事宜归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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