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生办理离校、报到证等

发布者:朱雁青发布时间:2011-04-09浏览次数:841

一、材料准备:

  200911月中旬,就业办将《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专用纸、《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发到各院(系)学办。毕业生登录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网站(www.91job.gov.cn)注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由各院(系)填写学校评语并打印。推荐表由各院(系)集中到就业办盖章。登记表由各院(系)集中到学生处盖章。毕业生确定就业单位后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二、办理离校、报到证手续

  1、签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在学校就业网上登录“签约登录”,录入协议书相关信息后,将协议书和部分省、市接收函交所在院(系)学办。就业办依据就业协议书及相关材料去省教育厅开具报到证。

注:签约北京、天津、广东、深圳、厦门的单位须交当地人事厅或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单位接收函,签约上海的单位须交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落户函,签约江苏的单位须交市级人事部门接收函或协议书上盖市级及以上人事部门章。

不能在协议单位所在地落实户口、档案的毕业生,须请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或提供查询办法,报到证开向毕业生原籍或人才市场。

不签单位(包括出国留学。出国留学须提供国外录取学校的接收函及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内容含毕业、户口档案去向)的毕业生若将报到证开向原籍或人才市场须向就业办出示学校发的空白协议书。

报到证开向人才市场须提交人才市场户档挂靠接收函。

  220105月底前毕业生确定工作单位的信息,就业办会提前转发保卫处,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个人须持报到证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

  320106月下旬,就业办根据毕业生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及相关材料,到省教育厅开具报到证。报到证由各院(系)发给毕业生。毕业生持报到证去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

特别注意:因教育厅在20106月下旬开具报到证是全省高校排队依次进行,请已签单位的同学务必在20106月初将协议书及相关材料交就业办,以免耽误第一批开报到证时间。第二批开报到证时间为7月下旬。

4、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去所在单位报到。档案由档案馆机要投递档案接收部门

 

三、办理改签手续

毕业生离校前升学、入伍、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加国家及地方志愿服务项目,经告知用人单位后,原所签协议解除,其升学、入伍、录用公务员等书面录取、录用通知书交就业办。

办理符合《东南大学2010年本科毕业生就业办法》允许的改签原则的改签手续为:持所签协议单位出具的、内容含解除毕业生就业协议公函、一式四份所签就业协议书、个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要有所在院(系)主管毕业生工作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院(系)盖章)交就业办。已开具报到证的,须在重新开具新报到证前将原报到证交还就业办。毕业生毕业后超过一年,教育厅不再办理改派、重新开具报到证手续。

 

四、开报到证时间

每周四下午200就业办去教育厅开具报到证,下午330以后方可领取新开报到证。请毕业生在每周三下午500前提交就业协议书、接收函等材料到就业办。在毕业生集中毕业派遣期间增加开具报到证次数。毕业生毕业后超过二年,教育厅不再开具报到证

 

五、就业推荐表、协议书遗失补办

协议书若不慎遗失,须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报申明作废。本人持补发协议书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上有院(系)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署“情况属实,同意补发”的意见并盖章交就业办方可办理。推荐表遗失报院()学办核实、补打。

六、报到证遗失补办

毕业时间在两年之内的毕业生遗失报到证,请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遗失作废(注明报到证号),持登有声明遗失的报纸到江苏省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海路203号)补办。
   
毕业时间超过两年的毕业生遗失报到证,请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遗失作废(注明报到证号),持登有声明遗失的报纸先到东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开具证明,再到江苏省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海路203号)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