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10月16日之前将学业奖学金的申请材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送到各个实验室负责老师处。
各个实验室负责老师如下:
601 董志芳老师 光纤 丁东老师 光电子 胡国华老师 显示 屠彦老师 MEMS 陈洁老师 ASIC 李红老师 电子学院14级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10.9.doc
601 董志芳老师
光纤 丁东老师
光电子 胡国华老师
显示 屠彦老师
MEMS 陈洁老师
ASIC 李红老师
电子学院14级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10.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