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本科生】
各院(系):
为做好2013年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各院(系)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选程序
1、院(系)名额分配:参见《201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三);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3-2014学年的东南大学贫困生;
3、申请人需通过学工系统申请,院(系)组织评审,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4、各院(系)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由2013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
5、公示名单经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报送教育部;
6、教育部正式批准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三、评选时间安排
1、国家奖学金学工系统开放至2013年10月10日。
2、各院(系)组织评审,请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并于2013年10月18日前将所有材料交东南大学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生处对各院(系)报送的国家奖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提交评审意见,并于10月31日前将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四、选报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突出事迹
在2013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中遴选出最突出的学生,采取适当形式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各院(系)将最具代表性的突出事迹材料报学生处。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二: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四-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8-26).doc
附件四-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模板)(2010-8-26).doc
附件五: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七:关于评选201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注意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