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9-02      访问次数: 344

关于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通知.doc

 

11级本科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申请贫困生)请咨询11级本科生辅导员;
10级、09级、08级本科生中凡是需要申请贫困生或者调整贫困生等级或者取消贫困生资格的请本周五(9月2日)之前联系各年级辅导员。
10级、09级、08级本科生中,凡是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老生(具有贫困生资格),并且希望在下一学年,继续维持原有的贫困生资格,并且维持贫困生等级(如:特困生、比较贫困生、一般贫困生)不变化的同学,请下周二(9月6日)之前将《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附件中),填完后交到各年级辅导员处。

如有问题可咨询各年级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