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5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等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25〕78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展东南大学2025年江苏高校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
(二)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三)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二、奖学金类别及奖励标准
等级 | 港澳台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名额 | 奖励标准 (每生) |
一等奖 | 13 | 3000元 |
二等奖 | 21 | 2000元 |
三、申请流程及材料提交
教育部港澳台侨奖学金校级评审及公示环节已结束,符合条件且意愿申请2025年江苏高校港澳台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可申请补交材料,后续本科生管理办将同前期各学院提交的相关材料一并递交至校级评审会开展评审工作。
(一)申请审核流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填写《2024-2025学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前期已申请教育部港澳台侨奖学金的学生无需二次填报),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江苏高校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进行系统申请(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均需在系统申请),请在10月27日15:00前完成系统申请。
(二)材料提交要求
请要申请的同学在10月27日15:00前将下述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ese666@pub.seu.edu.cn,纸质版交至电子大楼109办公室(前期已申请教育部港澳台侨奖学金的学生均无需二次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只需要系统申请即可):
1.2024-2025学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2.学生个人电子成绩单(命名为“学号+姓名+成绩单”);
3.证书扫描件(仅需提交申请审批表获奖情况中的证书扫描件)。
四、评审程序
电子学院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合格学生名单,报学校学生处。学生处组织评审,确定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建议获奖学生名单。
附件:2024-2025学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xlsx
电子学院学办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