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奖励条例(讨论稿)

发布者:朱雁青发布时间:2011-05-13浏览次数:627

 

第一条:奖励范围

凡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且在协会中表现优秀

第二条:奖励方式

协会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想结合的奖励办法。

第三条:奖励依据

1、依据参加协会活动的时间;依据每个会员参加活动的时间,相应的给其加分,每小时加1分;

2、依据参加协会活动的态度;每次活动结束活动组委会评选出工作认真的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活动时间乘以1.3系数;

第四条:荣誉称号

1对于每次活动都能积极参加并且表现出色的同学,授予“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志愿者标兵”(可空缺);

2、每年根据会员参加工作的时间和效果,对会员加分进行排序,并授予“一星志愿者”,“二星志愿者”,“三星志愿者”,“四星志愿者”,“五星志愿者”,对三星及以上志愿者学院将会颁发奖状和证书。

第五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及未尽事宜归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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